一、音乐表演、舞蹈表演、表演艺术专业考生技能考试在音乐学院考区进行。分为“舞蹈表演+表演艺术组”、“音乐表演(器乐,含钢琴)组”和“音乐表演(声乐)组”三个技能考场,相应配有3个侯考室。
侯考室安排:舞蹈+表演艺术组:音乐楼B101 器乐组:音乐楼A108声乐组:音乐楼A208
(一 )、4月17日上午10:00至10:30,考生须持身份证、单招准考证进入“自己报考专业”所对应的侯考室,由侯考室工作人员点名并编制考生出场序号。
10:30,停止侯考入场,未到考生以缺考记。
(二)、主科声乐的考生,需准备自己所演唱作品的伴奏曲谱,简谱、五线谱均可;主科舞蹈表演的考生,需自行准备舞蹈表演时所需的背景音乐,背景音乐须存入U盘(文件为MP3格式,U盘内只允许有一首音乐);主科表演艺术的考生,参阅“主科舞蹈表演的考生”。
考生进入考场应试时,须将曲谱或背景音乐交给考场内考务人员。
(三)考生由侯考室进入考场应试时,只能报出场序号,不得报出真实姓名;如考生携带有手机等通讯工具,必须关闭。考生未遵守以上规定,一经查实,以舞弊记。
二、美术类专业考生技能考试在明知楼(3号教学楼)考区进行。
考试科目:静物素描。考试时间:10:00-13:00。
考生自备画架(简易折叠式)、画板或画夹、铅笔、橡皮等素描写生工具,不得携带书报等相关考试资料,不得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、涂改液、修正带、手表或其他计时工具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场,否则按违规处理。